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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上半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达4.2万亿元

发布时间:2020-07-17作者:本站编辑浏览次数: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7月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2020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况。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我们注意到“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六年多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外贸进出口取得了持续的快速发展,今年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情况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外贸在进出口的占比又进一步的提高,请李司长具体介绍一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外贸进出口国家的情况以及海关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工作中有哪些亮点?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六年多来,中国与相关国家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持续深化务实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海关统计,2013年至2019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累计总额超过了7.81万亿美元,今年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在进出口中占比进一步提升。上半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4.2万亿元人民币,虽然同比下降0.9%,但比我国外贸整体降幅还是要低了2.3个百分点,占比达到29.5%,比去年同期提升0.7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疫情应对合作。我们与“一带一路”30多个沿线国家交流新冠肺炎疫情口岸防控经验,并推进与俄罗斯、老挝、缅甸、新加坡等国家签署国境卫生检疫合作协议。同时,与柬埔寨、新加坡、缅甸等国建立了应对疫情紧急热线联系机制,就疫情形势、重大政策举措等保持及时交流。另外,疫情期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采购防疫物资实施快速通关验放。

  二是推动海关国际合作。我们研究印发了《2020年“一带一路”海关工作重点》,成立海关系统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专项联络工作组,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的“三智”合作,加快21个先行先试项目落实和经验形成,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是大力促进中欧班列发展。海关出台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十项措施,允许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支持开展以铁路运输为纽带的多式联运业务,支持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快件、邮件的运输业务,指导企业充分运用中欧班列的战略通道,化解疫情影响。今年以来,中欧班列运输量快速增长,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今年上半年,共开行中欧班列5122列,同比增长了36.5%,据海关统计,上半年监管中欧班列运输进出口货物510.5万吨,同比增长30.9%,中欧班列已经成为稳定国际供应链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