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主旨演讲中指出,“我们欢迎多边和各国金融机构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鼓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通过多方参与实现共同受益的目标”。
第三方市场合作主要是指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合作,共同在作为第三方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它可以将中国的优势产能、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有效对接。目前,第三方市场合作已经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之所以“鼓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在于第三方市场合作可以较好地贯彻执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是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沿线国家当地企业之间较为合适的国际合作创新方式。
自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习近平主席多次出席中国与发达国家第三方市场合作的相关活动。中国政府积极倡导这种战略联盟方式,并且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葡萄牙等国政府签署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中国企业需要更加深入地理解“一带一路”第三方市场合作的逻辑,加快行动的速度和加大投入的力度。
首先是商业的逻辑。第三方市场合作是商业行为,应遵循市场的基本逻辑。双方都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应先从各自的战略定位和价值主张出发,通过沟通、协商寻找合作领域和共同利益;然后再对具体合作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探讨双方资源和能力是否可实现共同的利益;如果以上两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双方应共同制定项目运作方案并投入资源,进入到实施阶段。如果是否定的,双方可以继续寻找新的合作领域,也可以各自寻找新的合作伙伴。第三方市场合作中的共同商业利益是首要的,需要“共商”才能找到共同利益。有共同利益就做,没有则不做。
第二是合作的逻辑。合作是双方或多方为了实现共同目标和利益,持续投入资源开展经营业务的行为和过程,即“共建”。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合作方至少是中国企业和发达国家企业,如果再加上第三方市场中的当地企业则更好。这三类企业各自拥有自身优势且形成互补关系:发达国家企业拥有标准规则制定权、核心技术、全球化管理等优势;中国企业拥有成本创新、生产制造、工程施工等优势;发展中国家企业拥有当地市场经验、熟悉当地文化、劳动力成本低等优势。这是客观条件。合作各方拥有不同的资源和能力,且这些资源和能力是实现共同目标和利益所需要的,这是合作的客观基础。合作的主观条件则取决于中国企业或发达国家企业的战略意图和决策者的倾向。各方愿意投入资源和能力,而且持续性地投入。主客观条件全部具备,合作才能启动和进行。
第三是历史的逻辑。什么样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方式成功率高?虽然目前案例较少难以作出准确回答,但历史因素在其中的作用值得关注。这种历史因素有两个层面:一是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合作的历史,如果合作历史较长,则第三方市场合作成功率较高,反之亦然;二是发达国家企业所在的母国与第三方市场国家之间的历史关系,如果发达国家企业与第三方市场国家有历史文化积累和交往经验,将有助于弥补中国企业的劣势,这类第三方市场合作成功率将提高。
最后是政企的逻辑。目前看来,第三方市场合作是中国政府在推动,其方式是:发达国家政府签署合作文件;政府首脑出席企业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这无疑是第三方市场合作的重要推动力量,但企业才是第三方市场合作的主体,只有双方企业的参与和投入,第三方市场合作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与法国、日本都召开过第三方市场合作研讨会和论坛,双方政府官员和企业代表均有参加,这对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无疑具有帮助作用。如果今后在这些研讨会和论坛中,邀请第三方市场国家的政府和企业加入其中,其效果将会更好更实。这其中的政企逻辑需要关注和重视。
由此可见,第三方市场合作是符合各方利益的国际合作新模式,可以达到“1+1+1>3”的效果,推动了西方发达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优化了全球资源配置,更向世界彰显了中国加强国际合作的决心。